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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通知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8/28 21:14:2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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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已启动, 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留法学人申报。 为做好此项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申报对象 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对象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未曾获得该奖学金、或未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未取得过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包括已在2012年8月20日之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人员)。 二、申报要求 1.网上申请。2012年申报首次实行网上申请,请下载并认真阅读实施细则和申报相关要求(见本通知附件1-3)。 2.申报时间。2012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平台”对申请人开通时间为8月20日至10月20日。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录该平台(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填交电子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须在10月20日之前向我处提交书面材料,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要求。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要求填写电子申报材料。须提交的书面材料详见本通知附件3“申请材料说明”。所有书面材料(含导师推荐信)均须提供一式三份,请按规定顺序和要求装订(参见附件3)。如申报材料(包括电子和纸质)不符要求,将不予受理。 请在寄出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按本通知“附件4”示例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Excel表)认真填写后发至jxj@edu-ambchine.org。 4.邮寄方式。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请务必于2012年10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材料寄往驻法使馆教育处,信封上请注明“申请优秀奖学金材料”字样。邮寄地址: 29 rue de la glacière,75013 Paris。 三、其它 1.我处将于10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2.11月上旬将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请申请者关注驻法使馆教育处网站重要通知栏相关信息。 3.咨询电话:0144081946。 驻法使馆教育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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