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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驾照互认终于实行! |
作者:沪江网 文章来源:fr.hujiang.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2/28 22:11:0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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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1日,法国总理卡泽纳夫访华,在会谈后,两国共同见证了核能、科研、应对老龄化等领域合作文件的签署,双方还达成了《中法驾照互认协议》。 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消息——
2017年2月21日,公安部与法国内政部在北京签署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中法双方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员在其境内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
具体细则: 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互认。临时进入法国的,可以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车,无需换证;临时进入中国的,可以持法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换领临时驾驶许可,免予体检和考试。互认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对于在对方国家居留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免试互换。一方公民或常驻人员持本国驾驶证和翻译件,以及护照、签证或者居留证件,可以直接免试换领对方国家驾驶证。免试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对于外交人员和留学生,双方给予对等优惠政策。中国外交人员和留学生在法工作、学习期间,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可以直接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法国外交人员和留学人员在中国工作、学习期间,可以持法国驾驶证免试换领相应准驾车型的中国驾驶证。 互认协议将自双方签署并完成国内法律确认手续之日起九十日后生效。 此前,中国已经实现与比利时、阿联酋两国的驾驶证互认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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