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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启示录
作者:朱学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04-08 07:17:48  文章录入:farocean  责任编辑:farocean

 
近代革命与人性改造
――《阳光与闪电――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启示录》(中译本)序
● 朱学勤 
  

    所谓阳光,是指北美革命的性格,温和而耐久;而闪电则指法国革命之特色,爆发于黑暗,电闪雷鸣,暴雨如注,照亮并荡涤旧世界的角角落落,但也迅速回归黑暗。
    
    1787年费城制宪结束,北美革命暂告段落。不出两年,法国革命突然爆发,如闪电撕裂大地。两场革命在时间上挨得太近,以致后人并称为"姊妹革命"。就中国读者而言,我们从教科书上接受的那些历史叙事,似乎也能支持她们的"姊妹"关联:法国革命的导火索王室财政赤字因援助北美革命而发生;『人权宣言』从字面上看,很像『独立宣言』的姊妹篇;领袖人物穿梭往返,托马斯-潘恩先后参加两场革命,拉法耶特援美抗英,毁家纾难,归国后又将巴黎起义中缴获的巴士底狱钥匙回赠华盛顿。就本书而言,作者苏姗-邓恩(Susan Dunn)也沿用了这一"姊妹革命"的说法,却以她的副标题"阳光与闪电",划开了这两场革命之间的家族联系。作者征引那一时代人大量通信、日记和私下谈话,描绘了另一幅有可能使中国读者感到陌生或意外的画卷。
    
    专制一旦和轻浮连袂出现,更能撩拨革命欲火
    
    1789年的三级会议相当于英国的国会,但在法国已经有一百六十多年没有召开。路易十六敕令开会,只想据此分摊国库亏空。他没有想到的是,包括他在内的法兰西民族已经遗忘了这一会议如何召开,如各等级代表人数,选举方式,以及会议辩论程序。他只是说了一句要开会,而且是三级会议,后面的事情则再也说不出什么了。
    
    红衣主教布里安在他解职前的一个月,提出了一个宪政发展史上十分善意但也可能是最为离奇的想法。他力主法王邀请法国所有的"学者",就三级会议如何召开进行一场智力竞赛:会议规模该大该小?三个等级合厅议事,还是分别集会?在权利方面他们是否应该平等一致?布里安显然很开明,他想起了法王遗忘的东西,却和法王一样,忘记了更重要的东西:法兰西是个阴性民族,以文学和妇女时装而不是制度能力领先欧洲,文人多,学者少,思想界基本由文学评论转型而成。此前路易十四将全国的贵族大户迁居凡尔赛,以芭蕾、沙龙等浮华消费耗损他们的财富,消磨他们的斗志,捎带着产生了这一时期的法国文人阶层。后者活跃于宫廷前后、沙龙内外,习惯于上流贵妇的衣香鬓影,灵感离不开性感,才情与爱情齐飞,有时为法王怨恨,有时为王后宠护。他们离宫廷近,自认已窥得国家奥秘,如稿纸画板,可以揩出一片空白,再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其实距离政治甚远,始终被排斥在国家管理圈外。不远不近,欲迎还拒,常使文人把剧场栏杆拍遍,为满腔热忱不能宣泄而愤懑。布里安建议一出,这个阶层的灵感与才情、怨恨与愤懑如井喷般爆发,在那个炎热的夏季,法王案头堆起总数达二千五百种的政治小册子,这个热爱钳工锁艺甚于朝政管理的年青人立刻被浩浩荡荡的政治设计淹没了。这就是他的前任兼祖父路易十五临终时有所预感,却又撒手不管的"洪水滔天"。
    
    壅溃之后,首先冲毁的是闸门本身。专制一旦和轻浮连袂出现,更能撩拨革命欲火。这一点,只要回顾大革命前夕一个细节,奥地利来的王后如何撒着娇逼法王同意把"费加罗的婚礼"搬到宫廷扮演,大致能窥破一二。法兰西确有"悲惨世界",却是双重的:专制加轻浮,在它的对立面复制出暴烈加放纵,恰如一个苛严的父权家庭一旦松弛,通常能在长子的嚎叫中看到父亲的背影;专制要为它本身封闭太久付出政治利息,还要在历史数轴的相反方向?D?D当它想改变统治时,要为被统治者即债权人也已经复制了它的暴戾性格,付出加一倍的利息。
    
    《陈情表》(The Cahiers De Doleances)是应国王的要求,对国家的状况进行评述而撰写,并印行60,000册。托克威尔事后爬梳这一大宗史料,编完一栏有关民众不满的主题,不禁目瞪口呆:"我带着一种恐怖的心态认识到,这里所要求的是对国家整个法律和风俗习惯在瞬间同时废除。我看到的问题是,法国面临着世界上曾经发生过的诸多革命中最危险的革命。"他发现,政治自由的完全缺失,使得文人对政治事务"不仅陌生,而且盲目";一些人在进行管理,老态龙钟,另一些人在真空中建立关于政体的理论,高谈阔论,政体领域与观念领域分离行进;如果法国的思想家能够象他们的英国同行一样,有机会参与日常政治,并对他们的制度进行一些日常的修补,他们就不必去想象一个全新的制度。不幸的是,专制制度的长期排斥使这些人不得不相信,要么全部?D?D全盘接受过去不正义的制度,要么全不?D?D全盘推翻这个国家的政治和社会架构。文人们当然选择后者。
    
    文人之轻狂当然应归咎宫廷之轻浮,一如文人之盲目应归咎制度之封闭。法国启蒙运动的正面价值,史载甚详,至今尚得其惠,而这一运动与文人的性格联系,则较少触及。这一民族从路易十四建立凡尔赛宫以来,精神上就不太平衡。文人从宫廷弄臣而来,至此变异,当然有锋芒,却离不开舞台气,从批判到逃避,瞬间可变,批判时投以意图伦理,逃避时缩回犬儒游戏;这一阶层也是教士之后裔,与后者一起承担教民、化民、牧民之职,不自觉中也承袭后者政教合一之血脉。至新时期,虽与神权王国的政教合一发生冲突,却不知政教分离之民间依托,一旦社会还俗回归人性,新教士则叶公好龙,立刻呼唤人间世界的政教合一。此外,文人凸起于社会之上,而不是与其它阶层平列,亦为法兰西独有胜景。社会以文人为导师,以文人浪漫为前引,而不是以实业、法律乃至技术为动力,以契约精神和程序建制为重心,此一现象,除同属拉丁语系的南欧诸国,在英伦、北美则甚少发生。后者即使有文人,文人并不凸起,而是与社会其他阶层平列。文人反抗当然有积极意义,难能可贵,却很难产生新型制度及其政治文化。文人多半不耐贴地步行,形势松动,一跃而入无政府主义之迷思,失重作太空舞,可上九天揽月;进入政治实践,则在反抗中复制对方,在革命中再拥戴一个国王,可下五洋捉鳖。王权制度被改造之前,他们时常在这两件事之间周而复始:要么是带球越界,以文学飞腿狂踢政治之"门",空许一个乌托邦,这时叫"文学启蒙";要么是被强行清场,于是退缩到场外玩一段圈子里的击鼓传花,鼓停处,总有奇花暗放,这时叫"巴黎纯文学"。 文人本身是病,不是药。文人凸起通常标识社会患有炎症,却因其红热而具艺术性之外观。他们高一声低一声地呼唤革命,若革命来不及发生,其吟唱载入史册,或为艺术之瑰宝,或为抗议之结晶,所谓病蚌生珠;革命倘如期而至,文人中最激烈者第一天允诺民主,第二天扑杀反对者,第三天就变得比专制还要专制。
    
    意大利文艺复兴对人性光明的尽情讴歌,翻过比利牛斯山到法国,为法兰西文人所接受。先是放大为对人性的无限信任,以人性至善之乌托邦代替人间制度规范,而不承认人性另有幽暗一面,当应以恶制恶,以权力制衡权力。一旦发现人性并不纯然是至善,则号召以革命手段改造人性,当人性拒绝改造,则立刻翻出与人性为敌,对人性无情镇压的狰狞一面。大革命对人性的这一内在矛盾,前一面表现为初起时一飞冲天,1789年8月4日一个晚上就宣布废除此前沿袭千年的所有封建特权;后一面则表现为对人性的恐惧与镇压,1792年至1793年,一年内有17000人被推上了断头台。
    
    霍布斯与卢梭:几何与美学的差别
    
    近代自然科学与文艺复兴同时代出现,却与人文诗性从一开始就不和睦。哥白尼所代表的太阳中心说既挑战教会地球中心说,也威胁文人们的人类中心说,不仅激怒教皇、教士,同时也激怒但丁一路。自然科学在近代的活动,对教会禁欲不利,对诗性解放也同样不利。教会禁欲,曰"救赎",以神写创世记,以神救赎人;文人纵欲,曰"解放",以人代神,还是继写创世记,只是在神的位置放上人,人可"救赎"人,"解放"人,"改造"人。教士与文人都是以人类为宇宙中心地位,这一地位恰为自然科学所颠覆。后者对人类中心与人性的自然描述,扩展至英伦,发生苏格兰启蒙活动之低调性格。霍布斯之政治学说从几何力学而不是诗性人学推测人性不可轻信,掌权者人性更不可轻信,"权力之扩张本能只有在碰到另一权力扩张时才能停止,恰如物理世界的物体运动",由此发生权力分立与制衡说。其思脉与其说接近但丁、彼得拉克人文诗性一路,不如说接近哥白尼、牛顿几何物理一路。霍布斯也研究人,琢磨人,但开宗明言十七世纪是几何的世纪,对比利牛斯山那一侧倡言该世纪是"人的发现",似乎故意冷落。其代表作『利维坦』从几何公理推理权力运作,与其说是人的"发现",不如说是以人为题的几何逻辑练习簿。同样是两国近代政治学开山祖,霍布斯与卢梭的差别, 是冰与火的区别,几何与美学的差别,逻辑与诗意的差别,恶始善终与善始恶终的差别。前者或许消极,不敢谈人间天堂,不"救赎",不"解放",不"改造",却能避免人改人、人造人的活地狱;后者冲天而起,拍板叫天堂,却先走一段人改人,吓死人,也杀死人的地狱路径。后世所谓英美分析与欧陆演绎,经验归纳与先验独断,逻辑实证与"诗意地栖居",可能都烙有这一早期分歧之烙印。
    
    而史家至今称法国为"启蒙运动",不以类似概念称英伦与北国,也是无意,无意中留下的间隙,却比有意刻画更能透露历史消息。英国革命前,苏格兰壁炉边只有三两个思想家窃窃私语,不能称"运动",至多称"活动";而美国则几乎记录不到革命前有纯粹观念活动,迹近于无。法国不仅"有",而且有"深度",把政治改革延伸入人性改造,时间长,受众多,大规模文学化,确实应该称之为"运动"。就启蒙及其文人性格而言,美国"无",英国"有"前一半,无后一半,法国则是二者兼备,"大而化之"。这三个数量级,是对比三个民族革命成败的诸多关键之一,可惜后人着墨不多。将革命之原因与负面结果全部归咎于文人,反而有夸大文人作用之嫌,甚至可能从批评一端坠入被批评者的"文化决定论"。但是,革命前的文人启蒙与革命中的社会动荡,两者之间也确有一层负面联系。反省这一联系,有可能会使至今还数量庞大又沉睡于"五四"以降一支新传统中不醒的文学青年,感到气闷。事实上,自"五四"形成那支新传统以来,法兰西文人作品包括哲学在内,在中国接受外来文化的历史记录中总占上风,除了这一流派多具左倾性格,容易通过意识形态之嗅觉,而其他流派则难有如此幸运,网密如篦;还因为接受者之智力结构与法兰西有家族相似,不与英美同,容易通过接受者的智力过滤,网漏吞舟。
    
    文学如激情踢马刺,能使革命飞奔
    
    革命如遇文学,一定如火如荼。马鞍下增设一激情踢马刺,当使胯下飞奔,在空间上放大,在时间上延长,直至延伸到文学所在地?D?D精神领域,啃噬文学它自己。
    
    美国革命没有留下类似纪录,如有之,革命前仅一本『常识』(1776年),革命中仅一本『联邦党人文集』(1787-1788年),却都不是文学,或革命文学。前者仅为应急,由一个外人来挑破殖民地与母邦之关系已名存实亡,说服当地人正视现实,敢于独立;后者是拉票,多局限在制度比较、政治程序上立论,说服百姓投票通过1787年宪法。两本小册子,反映美国革命之"历史性局限"向纵深发展?D?D越来越自觉地限制在政治本身,不扩及政治之外的其他领域。尤其是后一本小册子,在那样重大的历史关头,却不向文化深处挖,更没有就此延伸入新"政教合一"之圣地:如"改造国民性"、如"伦理觉悟方是吾人文化之最后觉悟"、如 "文化革命才能最终保障政治革命"。是否十八世纪北美民众觉悟已高,不必改造?当然不是。当日民众之愚昧,一点也不亚于此后两个世纪以法国革命领衔的另外几场大革命。美国也有文学,但文学史开窍晚,殖民时代所谓文学多半是私人通信作品,略输文采;美国也有文人,但没有凸起一个文人阶层,稍逊风骚;美国也有观念活动,但没有文学踢马刺,马归马,刺归刺,只识弯弓射大雕?D?D政治只是政治本身,政治权力的顽症,只能依靠权力分立与权力平衡来驾驭。这些缺陷,都可看作是美国历史的乏味,乏味处却耐人寻味。美国革命说穿了,"卑之无甚高论",只是一个单调直面,直面其政治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这样的政治当然有失败记录,还有撤烂污的时候,如19世纪与20世纪两个世纪末选出的那几个总统,可谓一塌糊涂,乏善可乘。但是这样的政治有一点好:政治与社会领域其它领域有一条隔离带,大失败与撤烂污,只是政治本身失调,不至于蔓延为其它领域的大动荡。无怪后人罗隆基有言:最好的政治是政治行政化,行政技术化,换言之,政治应该走下行线,而不能走上行线,不能期政治以道德至善,更不能授政治以建立至善王国之特权。同样是1787年宪法的制定者,此前也有1781年邦联条例的失败,人谋不臧,呈瘫痪之势,此时之北美,如果按照法国革命的逻辑以及中国读者习惯的思路,很容易往政治之外想,把一场政治失败从参与者人谋不臧扩展为全民族抽象的文化责任。从1781失败至1787年改制,华盛顿们确实是有足够多的理由,将邦联制瘫痪归咎为一场文化失败或国民之劣根性:如各州"只知地方自保,不顾全局利益";民众"只知私利不知公意";民军之挫败"是因为拖着王权思想之小辫与英王作战",等等。但从北美人的实证眼光看去,政治更多的是与利益选择相关,而不是与文化观念相关;从邦联到联邦,是制度选择的失败,就在制度选择这一层面推倒重来,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挖"文化老根",将制度选择扩展为文化论争,把少数人之责任推卸为全民族之国民性。1787年北美之令人沮丧,是有一点象法国的1793,也有理由走向一场深挖"人性劣根"、"道德革新"、"国民改造"的文化战争,而法国果然就这样发生,从政治革命走向社会革命,再从社会革命走向"共和二年的文化革命"。但在北美费城,面临差不多的政治危机,那55个人却拉起了窗帘,低声进行一场制度层面几乎是技术性格的讨价还价。在那里,是律师而不是文人,是实业家而不是作家,是来谈判而不是决斗。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一旦成文,则交公众投票。至于公众,400万人中有投票权者,也不过是一群"农众",在传阅『常识』之前,至多只读过一本『圣经』。大选之日之所以放在秋天11月第一个星期二,是在等这群农业人口在那个月里先把一年庄稼收割完毕,临出发前的星期日上午还要进一次教堂,下午上路,第三天才能步行或骑马走到距离最近的一个投票地点。看不懂选票者,还要允许他们以玉米粒而代之。如此村夫愚顽,更兼宗教愚昧,居然形成惯例,从农业社会至工业社会,再从工业社会至今日所谓后现代,社会形态两次变迁,总统历经四十三届,而大选之日不敢变。放在中国,岂不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末庄中人"?不是阿Q,也是赵老太爷。当有萧涧秋自北大来,先打倒赵老太爷(华盛顿),再启蒙阿Q(谢斯起义),特别是要通过读"新小说"而改造"国民性",阿Q文化觉醒,才可放心让其投票,否则就可能被"柿油党"(汉密尔顿)误导。而北美则不然,是政治,不是文化,是逻辑,不是哲学,是技艺,不是诗艺,是匠人,不是哲人,是制度制约人性弱点,而不是以道德至善强行改造人性。倘有新传统文学青年出,当掩鼻而走:二百年前一部乡村宪法,间杂玉米粒,一股干草气,至今不思改版,有何"文化深度"可言?如有之,一"末庄文化"耳!
    
    唯法国可让中国的新旧文人称心。他们是更深层次即文化层次上的"姊妹",历史来源不一,文人病如一。法兰西的政治身首异处,"生活在别处",政治中的可变因素不在政治,却在政治领域之外,存在于文学和观念领域之中。按托克威尔说法,如果法国人能够有数年一度的三级会议参与政府管理,哪怕他们能够持续参加地区一级的议会,加入到国家的日常生活,他们就会对具有真空纯度的纯粹理论保留必要的怀疑,不会让作家们的抽象观念牵着鼻子走。在寻找政治权力与知识分子权威分离的社会学原因时,托克威尔抱怨:法兰西民族疏远具体事务,厌倦了它自身的制度,又无能为力去改革它,同时,它又是所有民族中最具文学色彩!托克威尔发现,法国"权力No.1"即"君权",并不是结束于其他状态,而是结束于这种精神分裂症。文人们远离政治,却能够在文学或者哲学氛围中谈政治,而能够谈的却又只剩下他们!这使得文人有更大的空间更热忱的勇气向深处挖掘政治的"文化老根",何况这个政府还悬赏出题刺激这些谈论。
    
    北美"革命者"看法国革命
    
    那一代美国领袖是法国革命的目睹者,甚至是亲历者。征鞍未解,彼岸革命就已上马,当然感到亲切,却又陌生,并逐渐担忧起来。独立战争的大多数领袖后来都参加了费城制宪会议,那55个人的签到本给左翼史学家提供了阶级分析的最好文本。根据美国史学家比尔德的统计,55个代表多半是实业人士,至少是律师,唯独没有"脱产脱业却能够内在超越"的文人哲士。这些人参加制宪会议带进费城独立厅的东西有:殖民时期参加议会活动积累的"阶级局限",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商业性格",在不同的利益冲突中养成锱铢必较而又不拔剑决斗的"庸俗习气",新教氛围中形成的"克制与礼貌";甚至还有英式议会辩论时面对.主持人发言,而不是向他的辩论对手直接攻击的"虚伪习惯"。法国革命后来发生的议会辩论,让他们瞠目结舌:几十个革命家面对面咆哮,革命群众则围坐在中间的走廊上欢呼呐喊。即使后来有所节制,主席也只能规定允许四个革命家同时发言,而革命家如还不耐这样的辩论"程序",那就立刻上大街敲响警钟,再来一次起义。让美国人不敢想象的,就是在这样的政治生活中出现的这样一群脱产脱业的"职业革命家"。"新人类"在法国十八世纪出现,以革命为职业,先是干革命,后是吃革命,除了革命一无所有,除了被政敌很可能是另一群革命家推翻,也找不到退出政治的回归路。反过来,让法国人回看华盛顿,只干两届就回归波特马克河边的农场,那不是回归正常,而是暴露革命同路人的最终局限,重回有产有业者的庸常泥潭。
    
    约翰-亚当斯在接任华盛顿之前,当过驻法大使。1778年北美战争胜负难定,他却只能在大洋彼岸宴请巴黎的文人型思想家,耐心倾听他们的启蒙哲学或启蒙文学。结果发现,这些人不仅沉湎于"幻想",而且对什么是政治,什么是政府事务根本就是无知 (1) 。对中国五四青年来说,下述姓名如雷贯耳,至少应该和同时代的华盛顿、杰斐逊联系在一起,但在当年这位镶嵌在华盛顿和杰斐逊之间做过第三任总统的美国革命者眼里:杜尔哥是个缺乏"判断力和实际经验的政治家",伏尔泰是个"撒谎者",卢梭是个"纨绔子弟"和"好色之徒";孔多塞是个"骗子"和"白痴";达朗贝尔则干脆是个"寄生虫"和"虱子"!
    
    他那时就担忧法国人偏爱这些人的抽象理论,会导致灾难性后果。杜尔哥空想的政治抽象观念,特别是关于"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政体理论,神秘而毫无意义(2)。孔多塞如果仍旧保持一位哲学家的身份,那将无害,不幸的是,作为一位立法者,他却加速摧毁了他曾经追求过的德行。亚当斯特别不能接受孔多塞所述人类无限的完美性和永无休止的进步性,尤其对后者所信仰的知识分子是人类"永恒的施主",更是轻蔑至极。亚当斯警告说,对于天才人物的崇拜,构成了一个贻害无穷的新神话,这个神话以不犯错误的人代替了上帝。孔多塞写道,法国宪法原则比美国宪法所提供的原则更完美,更正确,更深刻,更实在。亚当斯在这一页书页边连写了四个惊叹号:"完美!正确!深刻!实在!"(3)。亚当斯也是革命者,但他大概闻到了另一种气味。审美与唯美是文学领域里最正当的驱动力,但是一旦进入政治实践,美学将翻转为专制,不负责任的空谈将翻转为断头台疯狂起落,政治领域里的文学与政治领域里的嗜血或许会构成正比。
    
    大革命爆发时,莫里斯继任美国驻法大使,有幸目睹亚当斯的担忧成为现实。1789年的立法议会,自由派贵族还在讨论制度建设,如选举与被选举权之区分,立法权和司法权不同之归属,对属于国王的行政权还应作必要限制,以防专权,等等。参加这些立法作业的人,其中一些本来就是大法官,他们的制度努力相当出色,但革命很快失控,这群人只能离开立法会议,非逃即亡。莫里斯与拉法耶特有着浓厚的革命情谊,后者就个人而言,倾向于遵循美国经验,但显然控制不住法国政治的狂暴进程。1789年6月在巴黎的一次晚宴舞会上,两人倾心交谈。莫里斯在这一天的日记中写到:"我寻机告诉他说,如果第三等级的人们采用温和的方式,他们或许会成功,但如果使用暴力,难逃一败"(4);他致信新大陆友人说,美国人并不切断此前在英国殖民地时期积累的宪政经验,以及于此相连的政治传统,但他在法国看到的是:"已经用天才取代理智作为他们的向导,以试验取代经验,因为他们喜欢闪电而不喜欢阳光,所以只能在黑暗中徘徊。"(5)所谓阳光,显然是指美国革命的性格,温和而耐久;而闪电则爆发于黑暗,电闪雷鸣,暴雨如注,照亮并荡涤旧世界的角角落落,但也迅速回归黑暗。
    
    汉密尔顿与拉法耶特年龄相当,伏矶谷战役时是华盛顿身边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他是那一时代美国领袖群中出身最为寒微者,有足够的理由成为民粹主义者,却因为他深知底层性格中闪电与黑暗的关系,反过来成为民粹主义的劲敌。底层对权力的渴望与上层对权力的贪恋,是同一人性的两面,所有限制权力的设置都是针对权力本身,而不是针对某一特定人群,没有理由在怀疑这一部分人的权力的同时,能轻信另一部分人如果掌权就一定会改变人性与权力的关系。他起草了1787年美国宪法,但也是最早对大洋彼岸的"姊妹革命"提出批评的人。当巴黎事件开始显露的时候,汉密尔顿对文学哲士在那些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忧心忡忡,他写信给回国的拉法耶特,向他表示担心:"我惧怕你们那些哲学政治家的幻想",并提醒拉法耶特说那些理论家正在与现实脱节。(6)
    
    他和华盛顿一样,认为政府最重要的是能够不断"抉择、反思与创新",同时,也重视政治制度的持续性。(7)他们难以相信把政治权柄交给那些没有经验历练的的文学哲士,会比专制帝王更为安全。(8)他与乔治?华盛顿通信,以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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